企業如何開展環評工作,環評審批流程介紹 |
發布者:無錫市科泓環境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發布時間:2019-10-29 21:54:34 點擊次數:2090 關閉 |
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內容和分類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是指對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就是指對規劃和建設的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和制度。國家對建設項目實行分類管理,總體原則:
2、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3、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二、建設項目審批前需要準備的工作 1、環評委托。項目建設單位需要委托環境影響評價單位。 2、環評備案。在建設項目審批前,需要到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備案,確定環評報告編制等級、環境現狀監測單位等內容。 3、環評報告編制。項目單位委托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編制。 三、建設項目審批程序 1、環評受理。環評文件編制完成后,由建設單位攜帶環評文件和審批申請向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提請受理。 2、現場踏查。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人員組織相關人員現場踏查,了解周邊環境狀況。 3、技術審核。環境影響評價科直接審核或委托評估專家對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論證,出具審核意見,作為環評審批技術參考。 4、環評審批。由市政務大廳環保局窗口出具審批意見。 5、審批時限:報告書4個工作日;報告表4個工作日;登記表1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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